|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wgsylbz-00000-2025-00013 | 发布日期 | 2025-07-28 | 有效性 |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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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wgsylbz-00000-2025-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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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业务管理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性
关于解除舞钢市春之晖大药房及舞钢市寺坡康健大药房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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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春之晖大药房有限公司、舞钢市寺坡康健大药房有限公司,因停业或歇业未向医疗保障部门报告,医疗保障部门通过电话、现场函告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根据平顶山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2024年度)服务协议第六章、第四十四条 相关规定,舞钢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对上述两家药店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舞钢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