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sylbz-00000-2022-00004 | 发文日期 | 2022-05-13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工作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2-05-13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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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wgsylbz-00000-2022-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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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再次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
发布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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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减轻群众负担,我省近日再次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4月29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15号),明确自2022年5月1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项目价格由18元/人次下调至14元/人次(不含核酸检测扩增试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混采项目价格由8元/人次下调至4元/人次(含相关试剂及耗材)。相关项目价格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调幅度不限。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标本单采时,采购扩增试剂价格超过10元的,项目价格自动下浮,确保向群众收取的检测项目费用和试剂费用总和不得超过24元/人次。同时文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应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加急服务等名义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价格;上门检测的,不得收取出诊费。各类核酸检测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