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场监管局:加强广告监管 助力文明创建
为进一步增强广告经营单位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健康的广告市场环境,舞钢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对广告经营者及发布者的监管力度。
执法人员统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广告日常监管,加强对低俗、庸俗、媚俗广告和借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广告宣传行为的排查力度,坚决打击相关广告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广告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广告经营单位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中是否存在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领导人讲话等严肃政治主题;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认真履责执行“三品一械”广告审核标准等。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广告经营单位宣传《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发布的广告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等内容进行检查。要求经营者切实履行广告发布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广告发布相关制度。
加强对广告经营者的行政指导,现场签订《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禁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的提醒告诫书》,督促其规范广告宣传内容,强化导向意识,自觉树立广告正确导向。召开广告发布行为行政约谈会,对涉嫌轻微违法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进行广告发布行为提醒告诫,开展行政指导,增强合法合规广告发布意识。
下一步,舞钢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广告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行政指导作用,督促各类媒体和相关广告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广告审查责任,严把广告发布关,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