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十二期)
发布日期: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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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表 | ||||||||||
填报单位: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填报时间:2020-12-31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期限 | 备注 |
1 | 舞市监处字[2020]第069号 | 舞钢市新概念购物广场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舞钢市新概念购物广场 | 92410481MA4154BJ9D | 邢立全 | 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1、罚款11000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28.8元。 | 自动履行2020-12-31 |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24日 | |
2 | 舞市监处字[2020]第064号 | 舞钢市尚店镇利源购物广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舞钢市尚店镇利源购物广场 | 92410481MA45022R8K | 李新丽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伍元(15元)。 | 自动履行2020-12-29 |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24日 | |
3 | 舞市监处字[2020]第065号 | 舞钢市新概念购物广场朱兰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舞钢市新概念购物广场朱兰店 | 92410481MA40T2F89B | 邢丽云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拾壹圆陆角(11.6元)。 | 自动履行2020-12-31 |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24日 | |
4 | 舞市监处字[2020]第066号 | 舞钢市昊鑫调味品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舞钢市昊鑫调味品商行 | 92410481MA41JBKY4Y | 曹小伟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1、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捌拾贰圆捌角(82.8元)。 | 自动履行2020-12-31 |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24日 | |
5 | 舞市监处字[2020]第079号 | 舞钢市新概念购物广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食品案 | 舞钢市新概念购物广场 | 92410481MA4154BJ9D | 邢立全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自动履行2020-12-31 |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