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食品经营单位现场观摩方案
为学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取长补短,提升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和能力,推动全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扎实开展,我局决定以“十化建设”为评比标准,在全市开展食品经营单位现场观摩评比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重点业态,落实“八化”建设,建立现场观摩评分排序机制,整体推进,全面提升,靠规范消除隐患,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底线,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二、人员组成
观摩组人员组成:由局班子成员、餐饮和食品流通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观摩时间
观摩时间原则上定于8月5日至8月31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观摩时间与被观摩单位由餐饮科、食品科和基层所共同商定。
四、观摩对象
每个乡镇办现场观摩2个学校(托幼机构)食堂、1个大中型社会餐饮、1个农村集体聚餐点、2个中型以上超市。
五、打分方式
采取现场观摩方式,对照打分表现场进行打分,打分结果经被观摩单位、所在辖区基层所监管人员签字和观摩打分组全体成员签字后生效。
六、结果运用
观摩结束后,根据观摩情况进行排名,并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观摩结果。得分排位前两名的基层所作经验介绍,倒数第一名的基层所表态发言。
附件:1.餐饮观摩评比打分表
2.食品流通单位观摩评比打分表
2020年7月29日
附件1
餐饮观摩评比打分表
单位名称: 地址:
评比项目 | 评比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小计 |
布局合理化 (30分) | 流程布局合理,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清洗消毒、主副食库等场所,能有效防止交叉污染 | 30 | ||
场所明档化 (10分) | 采用透明玻璃幕墙展或安装视频公开餐饮食品制作过程 | 10 | ||
后厨洁净化 (10分) | 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干净整洁 | 2 | ||
排水沟渠通畅,无食物残留物 | 2 | |||
设备设施与工用具无积垢 | 2 | |||
天花板、墙壁、门窗无破损,无污垢 | 1 | |||
地面无积水 | 1 | |||
有专用的清洁工具清洗水池及存放区,存放区不在食品处理区 | 1 | |||
加工食品处理区无私人物品,无吸烟、饮食等不规范行为 | 1 | |||
人员专业化 (10分) | 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3 | ||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随机抽查3人,如其中一人无健康证明则该项0分) | 5 | |||
上岗时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 2 | |||
操作规范化 (10分) | 食品安全岗位操作规程张贴上墙。 | 2 | ||
设施、设备、物品定点定位存放,各种标识标线清楚,定岗定责定人管理 | 2 | |||
生、熟分开,原料、成品、半成品分开存放 | 2 | |||
食品、盛装食品的容器不直接置放于地面上 | 2 | |||
调料盒集中加盖存放 | 2 | |||
管理常态化 (10分) | 实行6S或4D管理模式,所有的物品存放做到有“名”(物品的名称)有“家”(存放物品的位置);设备设施的用途、操作方法、性能标识清楚 | 8 |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 | 2 | |||
责任主体化 (10分) | 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 6 | ||
食品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图上墙 | 2 | |||
建立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上墙 | 2 | |||
监管 智慧化 (10分) |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 | 10 |
基层所(分局)负责人:
观摩打分人员(签字):
合计得分:
附件2 | |||
食品流通单位观摩评比打分表 | |||
观摩单位: | |||
评比项目 | 评比内容 | 分值 | 判定 |
一、监管信息公示(2分) | 许可证明显位置悬挂,信息公开,内容完整,(未公示许可证扣1分,未分级扣0.5分,无日常检查结果表扣0.5分,无监管人员或负责人照片扣0.5分,无签名扣0.5分,实际经营项目超出许可范围不得分。 | 2 | |
二、人员及制度(5分) |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进行公示。 | 1 | |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资料专用柜(小超市为:食品安全管理架),放置于明显位置。 | 1 | ||
显著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组织架构图、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职责、食品安全定期自查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职工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记录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其经营的类别、品种、规模相适应,覆盖经营管理全过程。 | 3 | ||
三、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20分) | 经营场所环境整洁明亮,无脏污及杂物。进行清扫区域划分,每日对清扫情况检查并记录。定期对经营环境彻底清扫。 | 3 | |
食品按照经营食品类别分区销售,设置标识牌,食品与非食品类分区陈列,商品摆放整齐划一。 | 3 | ||
经营场所内货架货柜、照明灯具、门帘、通风换气设施、冷藏冷冻设施无破损,设备设施定位管理,设置地标线和定位线。 | 3 | ||
经营场所配备非手动式垃圾容器,防蝇防鼠、消毒设施正常运行。 | 3 | ||
货架货柜实行色标管理。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转基因食品、食品添加剂专区(定柜)陈列,并有醒目标志。 | 3 | ||
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并有醒目标志(红色)。 | 2 | ||
制定禁止出现物品看板,制定法律法规摘要、管理制度看板,采取LED屏幕、电视、广播、食品安全标语等模式宣传食品安全。 | 3 | ||
四、食品贮存与销售过程控制(10分) | 库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有防蝇防鼠设施,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 2 | |
库房内食品分区摆放整齐,与墙、地面之间间距不小于10厘米,(发现一例食品未离地扣1分) | 1 | ||
定期检查库存及销售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现场发现过期食品不得分; | 5 | ||
按包装标签要求的条件贮存销售食品,冷藏设施能够查看温度(无温度计或温度显示器不得分,发现一例温度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冷藏冷冻散装食品“原包装销售”,未实施原包装销售不得分; | 2 | ||
五、进货查验(25分) | 随机查看2个预包装食品、1个散装食品、1食用农产品现场追溯,查验索证索票是否完整。证照留存完整,使用档案夹,有目录,能够快速查询的得分。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现场不能提供视为缺失扣分。 | 20 | |
查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完整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随机查看3个,发现一例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至扣完) | 5 | ||
六、现场制售(20分) | 现场加工销售食品的超市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初加工、加工制作、包装销售具有相对独立的场所,环境整洁。加工场所采用明档化的加2分。 | 4 | |
制售易腐食品,或者使用易腐食品原料的,应配备冷藏或冷冻设备(冰箱、冰柜、冷库等),或热藏销售设备(加热柜等)。冷藏、冷冻、热藏设备应有温度显示装置,或配有非玻璃温度计。 | 2 | ||
有洗手、更衣设施设备,有杀菌设施,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无毒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不锈钢),并保持清洁。 | 2 | ||
原料、半成品、成品不得混放;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 2 | ||
现场制作用食品原料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现场抽取2个食品原料,1个不能有效溯源该项不得分;采购食品应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每批验收,现场抽取2个采购食品,1个不能有效溯源该项不得分; | 4 | ||
现场加工食品及采购食品销售有统一防蝇防尘设施,易腐食品应在冷冻、冷藏或热藏的条件下销售,储存温度符合要求。现场查看熟食卤味、冷加工糕点、冷饮饮料、豆制品和淀粉制品等是否冷藏销售,发现1例不符合扣1分。 | 3 | ||
现场加工食品用水使用城市供水部门统一供应的生活用水或桶装水、或自备水源经检验合格的;用于清洗、消毒炊具用具、设施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达到食品级的要求。 | 1 | ||
现场制售的食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标明食品的名称、加工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加工者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 2 | ||
七、散装食品(10分 | 设立散装食品分装室(不经营分装食品可不设分装室),面积大于1.5㎡,干净整洁,无杂物,有杀菌设施,有更衣洗手设施。 | 3 | |
散装食品统一使用防蝇、防尘容器(透明玻璃或亚克里板制作5分,其余材料制作2分,混合使用得3分) | 4 | ||
散装食品标签统一印制,内容至少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随机查看3个食品,发现一例不规范或标示不齐扣1分。 | 3 | ||
八、食用农产品(8分) | 建立农残检测室,面积大于1.5㎡,配备检验人员,并能熟练开展检验工作。查看公示农残检测记录,公示农残检测结果。 | 3 | |
食用农产品标签应标明品名、产地(具体到县级)、供货单位/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经营茶叶还应增加购进日期及购进数量产地.未具体到县级扣1分,标示不完整扣1分。(备注: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标签应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应当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 | 2 | ||
对叶类蔬菜采取保鲜加湿等手段(横杆固定式大型加湿设备得分,其余不得分)。 | 1 | ||
畜禽冷鲜肉等应全部存放于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内,并公示检验检疫证明(发现一例未存放在冷藏柜内的扣1分,随机抽取2个鲜肉或畜禽冷鲜肉索取检验检疫证明,发现一例无检验证、检疫证明的扣1分)) | 2 | ||
加分项 | 实现电子溯源的加5分,实现一签一码加5分,实现6S管理加3分;设扶贫产品专区(柜)加2分。 | ||
扣分项 | 被检查食品经营者一年内抽样检验不合格,每批次扣2分(符合免责条件的不扣分)。辖区内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 ||
打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基层所(分局)负责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