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00余种 货值40余万元
为进一步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营造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3月15日上午,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广场集中宣传及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
上午8时,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内,执法队伍排列整齐,现场秩序井然。执法人员个个精神饱满。市政协副主席、市场监管局局长周明霞就“3·15”销假活动主题意义、精神风貌展示提出要求。
随着党组书记姜耀军“请立即发车”指令,市场监管执法车辆和销假车辆载着群众们的期待,先后到垭口、朱兰、寺坡,绕城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展示查处伪劣商品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宣传警示氛围。
9时40分,市委副书记孟宪强,市政协副主席李长春,市政协副主席、市场监管局局长周明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平英等来到寺坡马拉松广场,参加“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广场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设置咨询台、投诉台等方式,向群众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讲解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维权方式和渠道,以及维权所需要的凭证,并重点就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如何维权,网购代购出现的风险等群众较为关心和渴望得到解答的问题一一进行讲解。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6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137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当日收到投诉举报共16件,均及时分流并由专人迅速规范处理,及时化解矛盾,保障消费公平。
10时,市委副书记孟宪强宣布:“2023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启动!销假活动正式开始。”10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运输到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公害销毁。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姜耀军说:“今天是第 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民生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严厉打击经营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共收缴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100余种,货值金额达40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我市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持续发力,为我市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敢消费、愿消费’,为‘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活力’贡献我们市场监管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