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市场监管局致全市市场主体疫情防控倡议书
全市各市场主体: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市正在全力防控。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特向广大市场主体发出如下倡议:
一、所有市场主体、门店等,必须严格履行“场所码”制度,做到一店一码,进入人员必须扫码,进行查验,绿码方可通行,扫码异常者及时上报。凡不履行“场所码”申领和查验的市场主体,造成一定后果或出现异常情况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置,严重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各市场主体在疫情期间要严格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规定,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非必要不组织、不举办、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三、各市场主体要每天做好经营场所消毒和卫生工作,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坚决做好一切疫情防控工作。
四、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的市场主体,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贮存、加工、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活体动物,不采购来源不明和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产品及其它肉类食品;不采购非法进口冷链食品。
五、从事药品经营的市场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对退烧、止咳、抗病毒、消炎药(抗生素)等药品进行实名规范登记,充分发挥药店的“哨点”“探头”作用。
六、各市场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杜绝囤积疫情物资、价格欺诈、借机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七、各市场主体要积极支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社会大局。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