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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游池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2020-08-12 来源: 浏览次数:

夏季,气温高,游泳成了消费者纳凉、休闲、健身的好项目。作为消费场所的游泳馆,其卫生、安全等问题越来越成为消费的焦点。从历年消费者投诉情况看,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于月(季)票、年卡或其他优惠卡无法正常使用,馆内相关配套设备破损或不完善,游具存在质量问题等。为此,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在选择游泳场所时,要去证照齐全的正规游泳场所,要注意查看其是否悬挂有《营业执照》等。购买泳衣、泳圈等泳具前,要查看产品的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重要标识,合格的游泳圈应该是PVC(即聚氯乙烯)材料制成的,对于儿童泳具,国家则明文规定必须贴有3C标志。此外,按照有关规定,市面上出售的玩具充气式游泳圈,须在醒目位置标注“非救生器材,需在成人监护下让孩子使用”等安全提示字样。

二、目前游泳馆均推行预付卡消费,但由于游泳馆行业季节性很强,消费者应谨慎购卡,购卡前要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不要一次性投入太多。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及时签订书面的消费合同、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对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要有防范意识。每次充值金额都记得索要发票,多留意卡内余额。以便在权益受损时,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