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指导的通知
舞钢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对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
巡查指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巡查指导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市安委会巡查指导组在做好对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巡查指导的同时,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和《舞钢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指导的通知》(舞安委〔2020〕4号)有关要求,将对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指导时间
自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3月底,除平顶山市、舞钢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或临时性督导检查任务外,原则上每季度巡查指导一次。
二、巡查指导对象
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至有关企(事)业。
三、巡查指导主要内容
针对不同巡查指导对象,围绕不同重点开展巡查指导:
(一)行业领域层面:落实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要求,贯彻各级安全生产“重要会议”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解决反馈平顶山市、舞钢市督导组交办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以及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监督检查、“打非治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管控“重要节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等各方面工作情况。
(二)企业层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岗前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巡查指导组组成及分工
第 一 组:
组 长:吕水旺(市应急局副局长)
成 员:高彦勋(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股股长)
张 娟(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股科员)
联 系 人:高彦勋(手机号码为13949454599)
巡查单位:市住建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市教体局、市城市管理局
第 二 组:
组 长:徐兴旺(市教体局总督学)
成 员:王晓勇(市教体局安全科科长)
赵香媛(市教体局安全科科员)
联 系 人:王晓勇(手机号码为13837536401)
巡查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发展中心、市气象局
第 三 组:
组 长:郭海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张睿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股股长)
张馨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科员)
联 系 人:张馨元(手机号码为13781835008)
巡查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第 四 组:
组 长:张军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黄继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
安春旭(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副科长)
联 系 人:安春旭(手机号码为15937585390)
巡查单位:市文广和旅游局、舞钢市供电分局、市公安局、市田岗水库管理局、市烟草局
第 五 组:
组 长:王 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石书娜(市文广和旅游局宣传管理科科长)
王晓光(市文广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联 系 人:王晓光(手机号码为15290798077)
巡查单位:市发改委、市农机中心、市林场、市国资局、市融媒体中心
第 六 组:
组 长:范西铭(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李雅兰(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
代国玉(市住建局安监站站长)
联 系 人:代国玉(手机号码为13733773135)
巡查单位: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盐业局
第 七 组:
组 长:张 磊(市工信局副局长)
成 员:何 贺(市工信局运行股股长)
刘连群(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股股长)
联 系 人:何 贺(手机号码为15639983829)
巡查单位: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消防大队、市司法局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指导,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平顶山市及舞钢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巡查指导各重点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在企业基层落实的有效手段。各重点成员单位和承担巡查指导任务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各巡查指导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巡查指导工作具体方案。承担巡查指导任务的组长单位要为巡查指导组提供车辆等后勤服务,为开展巡查指导工作创造良好的后勤保障;各重点成员单位要主动向巡查指导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二)认真巡查,及时反馈。各巡查指导组对所巡查指导的成员单位实行全年包干巡查指导,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抽查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不少于2家。巡查指导结束后,各组要认真详细撰写巡查指导工作情况报告。在巡查指导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隐患的,要责令监管部门挂牌督办。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要就具体问题隐患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由市安委会实施挂牌督办,巡查指导组再次督导时将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查内容。
(三)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各巡查指导组要全面掌握所巡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对巡查指导过程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告,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巡查指导期间,各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对开展巡查指导工作不力、情况反馈不及时的巡查指导组,市安委会将予以通报。
联系电话: 8190070 电子邮箱: ajj3300201@126.com
附件:舞钢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指导的通知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