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swjw-00000-2024-00001 | 发文日期 | 2024-02-19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4-02-19 | 服务对象 |
关于深化通卡就医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及电子健康卡的通知
舞卫健发〔2024〕13号
关于深化通卡就医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
及电子健康卡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股室: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医疗”信息惠民工程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的通知》(平政办〔2016〕36号),为深入推进我市“互联网+智慧医疗”信息惠民工程,实现居民看病就医、费用结算、全程健康管理“一卡通”,切实做好居民健康卡全面替代院内就诊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居民健康卡及电子健康卡全面替代院内就诊卡的重大意义
用居民健康卡全面替代院内就诊卡是推进深化医改、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方便群众就医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促进健康信息共享,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整合,落实医改目标的关键抓手;是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率,切实便民惠民的重要举措。依托居民健康卡可以为居民建立起连续、完整的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从而方便医护人员了解病患历史,做出更为准确的诊断和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
电子健康卡是国家卫健委统一规划设计的医疗健康服务非实体卡,由居民以手机领取个人专属二维码,人手一码、一次申领、长期有效,关联个人信息、身份信息、实体健康卡等信息,通过手机即可实现预约挂号、即时缴费、检验检查、药房取药、打印报告、查询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管理等“一码通”。
二、全面落实居民健康卡及电子健康卡替代院内就诊卡工作任务
随着我市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的推进,现已完成23万余人的制发卡工作,舞钢市人民医院、舞钢市中医院、平顶山河舞总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改造工作已经完成,为居民健康卡全面替代院内就诊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于2024年2月29日前停止使用院内就诊卡,已发放的院内就诊卡要引导患者换成居民健康卡或电子健康卡。
三、切实强化居民健康卡及电子健康卡全面替代院内就诊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将居民健康卡全面替代院内就诊卡纳入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根据卫健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实施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本通知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居民健康卡替代院内就诊卡的落实情况报舞钢市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工作股。
(三)强化队伍培训。各医疗机构要在门诊、住院显著位置,张贴使用居民健康卡的院内流程图或易拉宝,针对各类工作人员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相关的业务及操作培训,包括对医生、护士、医技人员、挂号收费人员、自助机导医人员等的培训,以满足居民健康卡的建设、维护与应用需要。
通卡就医工作是我省民生领域重点改革事项之一,意义重大,任务紧迫。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抓住机遇、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按照上级要求,明确推进时限,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顺利推进,完成居民健康卡及电子健康卡的全面推广应用。
附件:“居民健康卡”卡面样本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联系人:苗茂 电话:0375—7281861,1356958376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