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swjw-00000-2022-00001 | 发文日期 | 2022-01-04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2-01-04 | 服务对象 |
关于印发《舞钢市卫健委2022年城市医院 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卫健发〔2021〕100号
关于印发《舞钢市卫健委2022年城市医院
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委直各单位、驻地各企业医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乡村振兴对县域医疗资源的要求为导向,明确新思路、设定新目标、建立新机制,统筹协调医疗资源,实现对口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全覆盖,通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适宜技术的推广、临床专科建设等工作,根据《河南省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及舞钢市工作实际,现将《舞钢市卫健委2022年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14日
舞钢市卫健委2022年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探索建立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的新途径、新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本着“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乡村振兴对县域医疗资源的要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发挥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全面实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院活动。到2025年,50%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基本标准》。
二、对口关系确定及人员选派条件
(一)对口支援关系。县域内二级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支援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提出意见和需求,报送市卫健委科教科备案(对口关系表见附件2),确保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全覆盖。
(二)对口支援周期。根据支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人员选派条件。人员选派范围为临床医学、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口腔类别所有专业医师以及护理、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医院医师、护师、技师晋升中级、高级职称前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在基地参加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携带规培证书和三方协议不再参加卫生支农工作,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三、对口支援内容
(一)各支援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卫生帮扶多种有效形式,突出起到对受援单位专业技能的传、帮、带作用,切实提高受援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服务水平。
(二)帮扶受援乡镇卫生院按计划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建设1-2个特色专科,每年至少填补一项技术空白,每年门急诊人次增长5%以上。
(三)充分发挥支援医院的坚强后盾作用,支援医师、护师及技师可组织查房、业务培训、带教指导、完善制度,开展巡诊、会诊、学术讲座、远程医疗等活动,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缓解基层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四)强化市妇幼保健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加强技术培训、业务指导、项目质控等。对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乡镇卫生院,重点提升其对孕产妇的妊娠风险筛查、高危孕产妇识别处置和助产单胎分娩能力;对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尚未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的乡镇卫生院,重点是全面提升其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并力争达标。
(五)强化市中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完善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设置,建立2-3人的帮扶团队,开展乡镇中医医师进修培训,做好轮转指导、定期驻点帮扶和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通过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适宜技术,全部能够提供中药饮片服务,乡镇卫生院标准化中医馆设置全覆盖,30%以上的建设示范中医馆。
四、按时对接进点
(一)支援时限。2022年度对口支援时间为期1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支援对接。支援单位要与受援单位签订对口支援协议(见附件3),协议一式3份(卫健委、支援单位及受援医院各一份),支援人员需签订2022年对口支援人员承诺书,承诺书卫健委留存。支援单位及支援人员要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及时与受援单位建立好对接关系,严格按照2022年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帮扶工作。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严格请假审批制度。各受援单位对确需请假的支援人员实行请假审批制度,请假3日以内(含3日),由受援单位批准;请假3日以上报卫健委批准;支援人员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归队并向批准机构销假。支援人员支农期间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再安排公休、调休,支援单位不得随意抽调支援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并确保支援人员原有工资及待遇不变。
(二)严格落实签到制度。要求支援人员按受援单位上下班时间每天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市卫健委将于每周不定期对支援人员考勤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按规定考勤的支援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三)严查不规范请假。支援工作期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援人员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次,请假总天数不超过12天。年底对未完成支援任务、违反支援管理规定、不按要求考勤、不按要求批假的受援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六、支农材料上报
(一)支援人员每月需提交当月工作出勤考核表和工作考核表(复印件卫生院留存);
(二)支援人员每月提交工作照片4张和坐诊记录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卫生院留存);
(三)受援乡镇卫生院需每月提供“对口支援”式帮扶工作月报表(见附件4);
以上个人资料由支援单位统一收集、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年底支援人员考核合格后,提交城市医师支农鉴定表,可计入本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七、管理措施
(一)加大督导通报力度。各受援单位要统一建立公示牌,公示支农人员的基本信息、专业特长、支援时限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支援人员特长,更好地完成帮扶工作。市卫健委在支援工作督导检查中,通过实地查岗、查验受援单位工作痕迹等方式,强化对受援单位和支援人员的督导检查。卫健委将加大力度纠正对口支援的不正风气,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1、严格支援期间的工作纪律:督导过程中如发现有3次不按要求考勤的支援人员,对支援单位不认真落实对口支援工作的单位,年终将取消评优资格;对超过3次不按要求考勤的支援人员终止当年支援任务,返回原单位工作并通知原单位推迟三年晋升职称,第二年重新完成支援任务。支援人员未按照承诺书履行职责且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晋升职称资格,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2.在对口支援工作中发现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未按规定管理支援人员,存在欺上瞒下、包庇支援人员等现象,对支援工作管理不力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口支援时间可以累计,每名支农人员连续驻点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参加政府组织的援外、援藏、援疆等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对口支援时间。市直医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高级职称时须提交《河南省城市医师卫生支农工作鉴定表》。
对口支援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考核中指标相挂钩,请各医疗单位认真按照2022年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严格执行。
附件:1.2022年度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人员安排表
2.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对口关系表
3.对口支援工作协议书
4.城市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式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
附件1
2022年度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人员安排表 | |||||
序号 | 支援单位 | 姓名 | 受援单位 | 专业 | 拟晋职称 |
1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张志强 | 武功卫生院 | 外科专业 | 主治医师 |
2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孔璟璟 | 武功卫生院 | 内科专业 | 主治医师 |
3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苗森 | 枣林卫生院 | 针灸推拿专业 | 主治医师 |
4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张梦娇 | 安寨卫生院 | 妇产科专业 | 主治医师 |
5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闫嘉纹 | 八台卫生院 | 眼科专业 | 主治医师 |
6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张小野 | 八台卫生院 | 内科专业 | 主治医师 |
7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葛士俊 | 武功卫生院 | 妇产科专业 | 副主任医师 |
8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姬聪聪 | 枣林卫生院 | 医学影像技术 | 主管技师 |
9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马爱丽 | 安寨卫生院 | 检验专业 | 主管技师 |
10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李小玉 | 庙街卫生院 | 药剂学 | 主管药师 |
11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张小宁 | 八台卫生院 | 中药学 | 主管药师 |
12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李静 | 枣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13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陈静祎 | 八台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14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李亚雯 | 八台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15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苏学敏 | 八台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16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赵菀君 | 铁山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17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刘文静 | 安寨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18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魏巧丽 | 安寨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19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彭元元 | 枣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20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高攀 | 庙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21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苏玥 | 铁山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22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王佩华 | 枣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23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乔长久 | 庙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24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张濛濛 | 庙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25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吴晓琼 | 武功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26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卢静 | 武功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27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冯梦瑶 | 武功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28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李培敏 | 铁山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29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罗金金 | 武功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30 | 舞钢市人民医院 | 王佳佳 | 铁山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31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李丹 | 尚店卫生院 | 护理 | 副主任护师 |
32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李倩华 | 尚店卫生院 | 护理 | 副主任护师 |
33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李箫迪 | 尚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34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马晶晶 | 尚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35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吴营营 | 尹集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36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朱丹丹 | 王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37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宋圆圆 | 王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38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王守业 | 杨庄卫生院 | 医学检验 | 主管检验师 |
39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许名洋 | 王店卫生院 | 医学检验 | 主管检验师 |
40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谢秀峰 | 尚店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副主任医师 |
41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龚金金 | 杨庄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42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赵云云 | 王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43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范聪聪 | 尹集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44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谢明慧 | 尚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45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邢文佳 | 尚店卫生院 | 医学检验 | 主管技师 |
46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李迪 | 尹集卫生院 | 医学检验 | 主管技师 |
47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王见锋 | 杨庄卫生院 | 医学检验 | 主管技师 |
48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张艳云 | 王店卫生院 | 药学 | 主管药师 |
49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杨文涛 | 杨庄卫生院 | 药学 | 副主任药师 |
50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辛根莲 | 尹集卫生院 | 内科 | 副主任医师 |
51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张航 | 尹集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52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贾真真 | 杨庄卫生院 | 医疗 | 主治医师 |
53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杨静静 | 王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54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刘婷婷 | 尚店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55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周亚南 | 杨庄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56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郑锋 | 尚店卫生院 | 麻醉 | 主治医师 |
57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黄高峰 | 王店卫生院 | 麻醉 | 主治医师 |
58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肖延钊 | 尚店卫生院 | 病理诊断 | 主治医师 |
59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张焕玲 | 尹集卫生院 | 护理 | 副主任护师 |
60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刘雪龙 | 杨庄卫生院 | 内科 | 副主任医师 |
61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 | 叶琳琳 | 尹集卫生院 | 护理 | 副主任护师 |
62 | 舞钢市中医院 | 王静静 | 王店卫生院 | 中医学 | 主治医师 |
63 | 舞钢市中医院 | 郑勤勤 | 王店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主治医师 |
64 | 舞钢市中医院 | 谢小草 | 安寨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主治医师 |
65 | 舞钢市中医院 | 陈亚菲 | 杨庄卫生院 | 中医内科 | 副主任医师 |
66 | 舞钢市中医院 | 韩玉丽 | 杨庄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副主任医师 |
67 | 舞钢市中医院 | 徐晓燕 | 安寨卫生院 | 中医外科 | 主治医师 |
68 | 舞钢市中医院 | 张慧金 | 庙街卫生院 | 临床医学 | 主治医师 |
69 | 舞钢市中医院 | 李源源 | 庙街卫生院 | 中西医结合 | 主治医师 |
70 | 舞钢市中医院 | 郭贝贝 | 铁山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71 | 舞钢市中医院 | 宋亚娜 | 铁山卫生院 | 中医内科 | 副主任医师 |
72 | 舞钢市中医院 | 张延朋 | 武功卫生院 | 临床外科 | 主治医师 |
73 | 舞钢市中医院 | 张志敏 | 武功卫生院 | 中医内科 | 副主任医师 |
74 | 舞钢市妇幼保健院 | 罗琼琼 | 尹集卫生院 | 护理 | 主管护师 |
附件2
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对口关系表 | |||
县(市、区) | 支援医院 | 序号 | 受援医院 |
舞钢市 | 舞钢市人民医院(6个) | 1 | 武功卫生院 |
2 | 铁山卫生院 | ||
3 | 八台卫生院 | ||
4 | 枣林卫生院 | ||
5 | 庙街卫生院 | ||
6 | 安寨卫生院 | ||
平顶山河舞总医院(4个) | 1 | 尚店卫生院 | |
2 | 王店卫生院 | ||
3 | 尹集卫生院 | ||
4 | 杨庄卫生院 | ||
舞钢市中医院(6个) | 1 | 王店卫生院 | |
2 | 安寨卫生院 | ||
3 | 杨庄卫生院 | ||
4 | 庙街卫生院 | ||
5 | 铁山卫生院 | ||
6 | 武功卫生院 | ||
舞钢市妇幼保健院(1个) | 1 | 尹集卫生院 |
附件3
对口支援工作协议书
支援医院:
受援医院:
支援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协议书内容
一、支援目标:
三年目标:
年度目标:
(可续页)
二、支援形式和内容:(包括派驻人员、人员培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建立特色科室、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远程医疗、双向转 诊等)
(可续页)
三、双方需明确事项:
(可续页)
支援单位(盖章) | 受援单位(盖章) |
责任人(签字) | 责任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备注:
1.该协议书每项内容要逐条量化,详细填写,按时签订。
2.该协议书签订后报卫健委科技教育股备案。
城市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式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 | |||||||||||
填报单位: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对口支援关系建立情况 | 支援任务进展情况 | 支援人员日常诊疗、培训带教情况(月累计人数) | |||||||||
县级医疗机构名称 | 支援人员姓名 | 出勤天数 | 带建适宜专科名称 | 指导签约团队次数(培训团队、带队接诊及随访患者,次) | 制定诊疗路径的病种数量(个) | 完善核心管理制度数量(项) | 累计诊治门诊病人(人次) | 累计收治住院病人(人次) | 累计开展外科手术(台) | 累计主持病案讨论(次) | 累计开展讲座及培训(次) |
填表说明:各乡镇卫生院于次月5日前上报上个月本单位“对口支援”式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