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swjw-00000-2021-00001 | 发文日期 | 2021-04-15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1-04-15 | 服务对象 |
2021年舞钢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委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驻市企业医院:
现将《2021年舞钢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12日
2021年舞钢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的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全省妇幼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以健康舞钢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为主线,以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目的,以保障母婴安全为底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强基础、补短板、提能力、重监管、惠民生,统筹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各项重点工作,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促进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党建引领,推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妇幼健康系统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保密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谋划、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深化妇幼健康联学联建。深化妇幼健康系统联学联建活动,将党建与妇幼健康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妇幼健康系统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全市妇幼健康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妇幼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妇女儿童健康素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文化建设,打造妇幼文化品牌,凝聚行业力量。
二、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三)做好规划总结评估与谋划。科学做好妇女儿童“两纲”、“两规划”、“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配合编制全市新周期妇女儿童“两规划”,谋划制定我市妇幼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系统推进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发展。
(四)实施健康舞钢妇幼健康促进行动。落实健康舞钢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各项重点任务,配合做好年度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衔接,继续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推进全省卫生健康大会明确的县级“三所医院”中妇幼保健院建设,推进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
三、提升能力,完善妇幼健康体系建设
(五)强化妇幼健康体系疫情防控能力。指导妇幼保健机构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照《妇幼保健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加强院内感染预防控制,完善预约诊疗,优化就诊流程,规范预检分诊,严格住院和陪护管理,加强感染管理培训,最大限度降低院感风险。加强发热门诊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落实首诊负责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处置,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守牢母婴安全与妇幼健康主阵地。
(六)积极推进妇幼保健院提质升级。规范开展妇幼保健院评审,积极开展“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继续实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改善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基础条件,提升服务能力。
(七)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等妇幼特色专科建设。继续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及乡村两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达标建设。
(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推广“两个融入”试点经验,深入探索妇幼健康服务融入县域医共体建设保障机制。推广妇幼健康服务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省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围绕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提供优质的健康管理与服务,推广生育全程一站式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推动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及“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九)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县级妇幼保健骨干医师。实施国家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为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机构培训一批业务骨干。强化妇幼健康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提升妇幼健康信息管理水平。持续完善全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确保妇幼卫生监测、年报相关数据、民生实事、绩效考核等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时效性。依托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子系统,提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依托信息化推进母子健康APP推广使用。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落地应用。
四、紧扣民生,构筑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
(十一)规范实施市重点民生实事。继续实施“开展妇女‘两癌’筛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民生实事,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完成5500人以上;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进行免费产前诊断,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55%以上、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
(十二)持续强化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加快产前筛查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
五、规范管理,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十三)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贯彻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持续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以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和提高早孕建册率为抓手,扎实推进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发挥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作用,强化县级“两个中心”标准化建设和区域救治中心建设,着力构筑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母婴安全救治体系。规范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和孕产妇危重症评审。
(十四)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进一步倡导母乳喂养,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和母乳喂养社会宣传。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专业指导,拓展儿童健康服务内涵。
(十五)规范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探索建立考核结果共享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加强对妇幼卫生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提高妇幼健康年报的及时性、准确性,维护妇幼健康年报、住院病案首页等法定报表的权威性,提高绩效考核数据准确性。
六、防范风险,依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
(十六)依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加强产前诊断、产前筛查及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管理。定期公布全市经许可的产前筛查、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名单,方便群众选择就诊,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质量控制。
(十七)强化妇幼健康行业监管。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妇幼健康行业重点技术、重点领域、新业态的风险排查和防范,依法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工作,严防系统性风险。加强妇幼健康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塑造行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