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舞卫健发【2020】41号 | 索引号 | wgswjw-00000-2020-00001 | 发文日期 | 2020-04-22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工作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0-04-22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舞卫健发〔2020〕41号
舞钢市卫健委
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舞钢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委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以及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舞政〔2020〕2号)、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市监办〔2020〕32 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加强抽查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现将舞钢市卫健委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印发你们,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计划》要求,依据时间节点做好系统内部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政府监管方式的重大转变,也是有效解决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是执法部门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大意义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加强领导,勇于担当,认真做好抽查检查和结果公示工作。
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领导小组,由副主任蔡广贺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监督与法制股),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公告发布和指导培训等工作。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中涉及的相关单位要强化业务指导,指导基层按时开展抽查工作。抽查事项清单中规定的其他抽查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工作,由各单位根据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抽查检查计划,并实施对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因“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没有落实到位而出现的问题,由责任单位和责任科室负责。
强化培训,注重宣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各单位要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业务素养和执法能力,充分发挥抽查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抽查工作效率。同时要注重宣传双随机抽查工作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意义,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积极作为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卫健系统责任科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相关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和抽查事项进行检查,工作中发现对落实任务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清单中的抽查项目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数量/比例 | 抽查时间 | 不同地区抽查比例 | 县(市、区)局抽查要求 | 责任单位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
1 | 公共场所卫生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一般事项 | 2020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公共场所 | 现场检查 | 1% | 9-12月 | 不同地区抽查比重相同 | 委机关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具体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 市卫健委 |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