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舞钢市垭口桥北50米路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春夏)14:30-17:30(秋冬)(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平顶山市及舞钢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订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股室设置
(一) 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工作督查,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人:李勇 联系电话:8122039
(二) 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外事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干部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干部保健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易敏 联系电话:7281871
(三) 财务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中央、省级、平顶山市及舞钢市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负责人:胡春阳 联系电话:7281872
(四)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工作股。承担健康舞钢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互联网十医疗健康”“一网通办”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工作,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人:苗茂 联系电话:7281861
(五) 疾病预防控制股(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全市艾滋病防治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石阳 联系电话:7281860
(六) 医政药政股(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拟定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基本药物药事服务和使用管理的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负责提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许可项目和确定的其他职权中依申请项目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现场查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编制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人:院俊哲 联系电话:7281873
(七) 中医管理股。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参与全市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技术准入、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考核工作,负责治未病、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康复、重点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承担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陈志刚 联系电话:7282978
(八) 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拟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人:郭新珂 联系电话:7282979
(九) 卫生应急办公室。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人:王延伟 联系电话:7282993
(十) 科技教育股。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实施、新技术评估管理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政策并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人:杨红琴 联系电话:7282986
(十一) 综合监督与法规股。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拟订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联系电话:7282977
(十二) 妇幼健康股。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人:张丽娜 联系电话:8122039
(十三)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人:张敬国 联系电话:7282976
(十四)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相关综合事务,负责贯彻落实爱国卫生政策法规,拟订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牵头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与巩固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监督;负责卫生村、卫生小区、卫生单位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城区、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的技术指导、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人:杨姗姗 联系电话:728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