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sswj-00000-2022-00007 | 发文日期 | 2022-07-23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2-07-23 | 服务对象 |
关于做好解除临时管控后“低风险区域” 餐饮、商超、成品油行业社会面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餐饮、商超、成品油行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解除临时管控后“低风险区域”社会 面管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低风险区域”餐饮、 商超、成品油行业社会面管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市 场主体认真落实执行。 一、管控范围 (一)企业性质的餐饮业、商超;经营面积在 500 ㎡以上(含 500 ㎡)的餐饮个体户、700 ㎡以上(含 700 ㎡)的超市个体户; 各加油站。(责任单位:商务局) (二)经营面积在 300 ㎡以上(含 300 ㎡)、500 ㎡以下的餐 饮个体户;经营面积在 300 ㎡以上(含 300 ㎡)、700 ㎡以下的超 市个体户。(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经营面积在 300 ㎡以下的餐饮个体户;经营面积在 300 ㎡以下的超市个体户。(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二、管控要求 (一)员工管控。相关市场主体要按要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建 立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其 - 1 -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 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报告责任单 位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所有员工佩戴口罩上岗。 (二)顾客管控。相关市场主体要设置专人专职查验顾客健 康状况,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进入经营区域内顾客须测温、扫 码、持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规范佩戴口罩。对于不会使 用智能手机的顾客,可采取凭有效身份信息登记、亲属代出示健 康码等措施。 (三)场所管控。要加强经营场所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 流通,如使用中央空调,要保证空调运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定 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 部位。每日早、晚 2 次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 录。(四)协查管控。收到中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协查信息后,应 于 24 小时内配合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并配合做好人员管理、健康 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 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闭环。 (五)健康教育。加强疫情防控健康知识宣传,在经营场所 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或利用显示屏宣传疫情防控、传染病防 控相关知识,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引导。 三、分类举措 (一)餐饮 严格控制人流密度,保持合理就餐间距,每桌人数不得超过 - 2 -座位数的 75%(最高人数不得超过 8 人),何时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以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为准,对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违规经营的市 场主体,一经发现,由责任单位对其进行关停整改。 (二)商超 1.进出口和收银台人员较多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分批限 流进入经营区域内:1000 ㎡以上(含 1000 ㎡)超市同时最多进入 50 人,700 ㎡以上(含 700 ㎡)、1000 ㎡以下超市同时最多进入 35 人,300 ㎡以上(含 300 ㎡)、700 ㎡以下超市同时最多进入 25 人,300 ㎡以下超市同时最多进入 15 人。 2.超市门口疫情防控值班点不能断岗,经营期间实行无缝衔 接制度。3.按照 27 类重点人群管控要求,定期做好全体员工核酸检测, 并持检测报告上岗。 (三)成品油行业 对进站加油而不进入加油站便利店的顾客实行测温、扫场所 码,加油期间佩戴口罩。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当前,我市周边疫情形势十分严峻, “外防输入”风险依然存在,相关市场主体要牢固树立“持久战” “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克服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盯紧 关键区域、把握关键环节,做到常态化防控措施一刻不放松。 (二)主体责任再压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各项防控措施进 行再部署、再要求,督促责任范围内的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 - 3 -任,认真落实好宣传教育、体温检测、“场所码”扫码、场所消 毒、通风换气、防控物资配备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督查指导再强化。相关责任单位要将常态化疫情防控 的各项政策要求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精神及时传达至各市 场主体。同时,要加强督查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 促整改。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从严从重从 快处理。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