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snyncj-00000-2022-00076 | 发文日期 | 2022-08-04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2-08-04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舞钢市财政局 关于2022年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项目 建设主体申报工作的公示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舞钢市财政局
关于2022年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项目
建设主体申报工作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要求,为切实保障和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功能,以推进我市“鸽、茶、菌”等特色产业及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等产业的健康发展。现就申报工作在全市范围进行公示:
一、申报主体
1.在舞钢市注册登记并经营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为舞钢市“鸽、茶、菌”等主导产业,产品市场前景与发展趋势良好;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种植业必须有加工生产基地、有土地流转合同,种养殖业必须有农业设施用地备案手续;
4.项目拟建用地需符合规划要求,用地手续完善,产权明晰。
二、申报时间: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3日
三、建设内容:1、通风贮藏库2、机械冷库3、气调贮藏库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补助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以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不同类型的建设内容进行补贴金额测算后制定的补贴标准,以净容积及建设投资为补贴计算依据。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四、申报程序: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携带申请书(应包含拟建设施类别及库容、基地位置、生产种类、面积、产量、联系人等基本信息,申请书需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盖章)、选址建设地的用地审核手续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名。我单位将根据各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经农业农村局初审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建设主体,需要下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进行网上填报。
在其他部门申报过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报。
地 址:舞钢市农业农村局611室
联系人:宗昌宇
电 话:0375-7282857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舞钢市财政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