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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舞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舞钢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3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舞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舞钢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舞钢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舞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完成全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中共舞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20日    

舞钢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以下简称“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等法律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牢牢把握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严禁打破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搞平均承包;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

——坚持土地延包原则。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延包试点不得随意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依靠农民解决好自己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示范引导,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

——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合理安排进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安宁。

二、把握政策

(一)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参与延包,原承包地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延包。新增人口依法依规按章程确认成员身份。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处置。合户、分户应当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不得以合户之名规避集体依法收回承包地。

2.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依法维护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入赘婿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及相关权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意见,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

3.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就业或者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

(二)继续稳定农户承包地

1.严格把握“小调整”。“小调整”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个别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小范围适当调整。“小调整”的前提是“大稳定”,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调整方案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街道)和市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2.严格确权到户到地。二轮延包坚持确权到户到地,已经确地到户的原则上继续延包到户到地。对于因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流转等原因,打破地块界限,延包时确实不能确权到户到地的,尊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意愿,可以确权到户不到地,但应严控范围,严格报批。

3.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以稳定经营主体经营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对流转土地,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三)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妥善处置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等问题。对于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承包地退耕还林、承包地权属纠纷、占用承包地建房等问题,要积极稳妥推进化解,确保应确尽确、应延尽延,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整合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等多方力量,健全承包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采取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延包路径

(一)成立机构。各乡镇(街道)及行政村成立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延包政策、开展业务培训,具体组织实施延包工作。各行政村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调查摸底和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处理等工作。

(二)摸底核实。各行政村延包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本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整户消亡、外嫁女、“五保户”、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制定延包方案。各行政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拟定延包方案,明确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在所涉及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张榜公示不少于15天。延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上报乡镇(街道)和市农业农村局。

(四)开展调查。根据延包方案,开展承包经营权调查。发现地块信息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依托第三方专业队伍如实进行外业补测,运用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补完善。

(五)审核公示。调查成果经村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村组应当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

(六)签订合同。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鼓励通过合同网签,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变更、转让、互换以及分户、合户等日常业务的在线办理。

(七)完善证书。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统一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

(八)资料归档。将延包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纳入档案管理,依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四、组织实施

延包试点工作从2025年10月开始,分两批用半年时间全面完成二轮延包工作任务。

(一)第一批准备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1月20日)

枣林镇39个村、八台镇20个村、矿建办3个村先行开展二轮延包工作。乡镇(街道)成立组织,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巩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村级工作方案报乡镇(街道)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第一批实施阶段(2025年11月21日—2026年1月20日)

乡级、村级做好台账建立、合同签订、确认审核、登记修正、证书颁发等工作,全面推进二轮延包工作。

(三)第二批推进阶段(2026年1月21日—2026年4月20日)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第一批验收,并总结经验启动第二批全域推进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司法、财政、人社、信访、水利、林业、档案、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延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二轮延包工作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重大问题,推动延包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延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和成员单位职责。按照“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方式,建立包保联系机制,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延包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的工作指导;市档案馆负责指导做好延包工作所形成文件资料等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市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试点工作可能引发的群众集体上访和其他信访问题;市妇联负责协调试点工作中妇女权益的维护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户籍详细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遥感影像数据等相关成果资料,并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提供农村新增土地的具体情况;市司法局负责提供必要的法治保障,积极指导矛盾纠纷化解;市人社局要切实落实失地农民的各项惠农政策;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工作经费。

(三)加强工作保障。延包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市财政强化资金统筹,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第三方技术服务费用按照不超过8元/亩组织招标采购。市农业农村局与市直相关单位组建延包工作业务指导组,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二轮延包工作,及时妥善解决二轮延包中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充实村组延包工作队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蹲点负责,充分发挥驻村干部、老党员、老干部在二轮延包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附件舞钢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舞钢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扎实推进我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舞钢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  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龚宪君  市委副书记

王  娜  市政府副市长  

 员:吴耀明  市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副主任  

刘东辉  市政府办主任   

李  健  市档案馆馆长

赵天奎  市公安局政委  

刘文杰  市司法局局长

孙东伟  市财政局局长

刘保全  市人社局局长

张红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进朝  市林业局局长

崔盘营  市水利局局长

刘全州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二伟  市信访局局长    

喜培霞  市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刘全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