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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年小麦水肥一体化新技术 “三新”示范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0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小麦水肥一体化新技术

“三新”示范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水肥一体化技术作为控水减肥的关键技术,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节水型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推进水肥一体化技术在我市试点推广,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2024年小麦水肥一体化三新示范主体相关乡(镇街道)按照遴选要求,结合所在乡(镇街道)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推荐

一、示范主体遴选范围及认定期限

种植大田粮食作物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种植公司等)中遴选推荐水肥一体化三新示范主体认定期限为一年。

二、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一)选择以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科技意识强,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规模较大,种植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的主体能够在小麦上实施“水肥一体化”技术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亩,实施主体地块所在位置交通方便,便于群众参观、学习。

三、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基础上,通过村推荐、乡(镇街道汇总、公示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示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示范主体的权利:享受一定的水肥一体化”物化补贴;优先接受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示范主体的义务:积极参加科技培训,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做好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工作;及时提供生产和技术指导的有关信息,做好农情调查、技术推广和政策宣传工作;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等先进实用技术。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示范主体除种植大户外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种植大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示范主体均需提供土地流转证明(加盖村公章),填写2024水肥一体化三新示范主体申报表,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请各相关乡街道按照《水肥一体化三新示范主体申报要求》,于2024916日前确定本乡(镇)水肥一体化三新示范主体,并提交

1《XX乡(镇)2024水肥一体化三新示范主体推荐报告》

2《舞钢市2024水肥一体化三新示范主体汇总表》

3)《示范主体申请表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公示照片(远景、近景各一张)

推荐报告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农田科,同时报送《舞钢市2024水肥一体化三新示范主体汇总表》电子文档。

(三)报送资料地址:垭口行政新区智慧大厦农业农村局206办公室,电子邮箱:wgntb7281660@163.com;联系电话:7281660

附件:

1.2024水肥一体化三新技术推广示范主体申

2.XX乡(镇)2024年水肥一体化三新示范主体推荐报告(模板)

3.XX乡(镇)2024年水肥一体化小麦三新示范主体汇总表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2024910

附件1:

2024年水肥一体化“三新”技术推广

示范主体申请表

示范主体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种植作物

实施水肥一体化

面积(亩)

示范主体类型(在对应栏打√)

有限公司

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种植大户

申报理由

本人愿意参与并承担水肥一体化三新技术应用推广工作,完成所承担新技术推广任务。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XX乡(镇)2024年水肥一体化

三新示范主体推荐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

经自主申报,村、(镇)公平、公正遴选、公示,确定XX种植专业合作社、XX家庭农场等X家为我乡(镇)2024年水肥一体化三新技术推广示范主体。

特此报告。

XX乡(镇)    

  2024年X月X日  

附件3:

XX乡(镇)2024年水肥一体化小麦示范主体汇总表

                                                                                                                                   

乡(镇)(盖章):

序号

示范主体

类型

示范主体名称

行政

法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实施水肥一体化面积(亩)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