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舞钢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结构调整资金 (循环农业)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舞钢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结构调整资金
(循环农业)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确定将《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业结构调整等专项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20〕556号)文件下达未使用的循环农业项目盘活资金,用于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加快我市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我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1—2家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有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需求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通过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加快推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形成稳定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建立健全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有效机制,促进生产主体种养循环,推动实现生态循环和绿色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出1—2家养殖新型经营主体,有改善生产设施条件需求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
(二)支持内容
主要包括新建或升级改造养殖圈舍、饲草料生产加工储存、粪污处理利用等基础设施;购置与养殖相关的设施装备;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
三、申报条件
(一)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手续齐全且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
(三)畜牧养殖场区生产设施条件有改善需求,具备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且承诺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四、项目配套及补助方式
(一)申报企业配套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0%。
(二)补助方式:“先建后补”,奖补资金总额不超30万元。
(三)申请企业提交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实施,项目要按照实施方案在2025年2月10前建设完成,完成后,向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中心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按项目申请资金予以补助。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期限和地址
申报期限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下午5点,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地址:市农业农村局二楼202室(第三方公司代收点)。
(二)申报资料
1.舞钢市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循环农业)项目建设计划申请表;
2.申请企业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实施方案;
3.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等认定文件;
4.新建或升级改造养殖圈舍、饲草料生产加工储存、粪污处理利用等基础设施的企业提供效果图;购置与养殖相关的设施装备,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企业提供相应的票据。
5.营业执照、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账户复印件;
6.舞钢市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循环农业)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7.符合申请条件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最近3个月10万元现金流水;
8.符合申请条件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自愿向农业农村局申请,由所辖区域乡镇街道办政府出具推荐审核意见。
(三)评审和公示
收到(受理)申报材料后,一是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及经营情况进行评审遴选项目实施主体;二是公示评审结果。
(四)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项目经批准实施后,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实施,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申报。各乡镇办工作人员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严格审核把关,并按时推荐报送项目申报表。
(二)强化项目监管。农业农村局组成监管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编制实施方案内容进行项目实施。同一建设内容不能同时享受其他财政补助项目。项目监管小组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发挥应有作用。
(三)加强指导服务。有关部门要组织技术骨干力量,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和本地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促进生产主体种养循环,推动实现生态循环和绿色发展。
附件:舞钢市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循环农业)项目建设计划申请表
附件:
舞钢市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循环农业)项目建设计划申报表
新型经营主体名称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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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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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实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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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和建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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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畜牧站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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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乡(镇)长签字:
(乡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