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舞钢市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舞钢市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各家庭农场: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被确定为家庭农场整县推进(县)市,为发展壮大我市家庭农场,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技术装备水平、产业发展水平和营销经营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舞钢市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为做到公开透明,实行公平竞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舞钢市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请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家庭农场积极踊跃报名参与项目实施,并于2024年10月29日前向我局提交实施项目申报相关材料。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1日
舞钢市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提升农产品竞争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重点支持25个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实施,培育一批产业基础好、运行规范和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家庭农场。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扶持原则,优中选优,重点扶持和培育,发挥家庭农场的引领作用。
三、扶持内容、标准和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个家庭农场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4.8万元,主要用于改善生产条件,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建设烘干仓储及畜禽养殖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支持购买符合标准的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或作业监测终端,对接河南“农机云”平台,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扶持条件
(一)在舞钢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配合业务指导的家庭农场(原示范家庭农场优先)。
(二)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且已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
(三)近三年来没有享受过中央财政家庭农场发展资金补助。
(四)财务管理规范。家庭农场使用农业农村部推广的(家庭农场随手记)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五)制度健全有效。家庭农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运营。
(六)联农带农紧密。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有示范带动作用。
(七)社会声誉良好。无其它不良记录和社会负面影响。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
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舞钢市2024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按规定要求编制申报书等有关材料,经乡镇办推荐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中央财政2024年家庭农场扶持资金申报表》、《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2.家庭农场主户口本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书复印件。
4.家庭农场经营财务收支明细记录。
5.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资料和经营场所、制度上墙照片。
6.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征信、赋码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乡镇审核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农场由所辖区域乡镇、街道办政府出具推荐审核意见后,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
(四)评审和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受理)申报扶持材料后,一是组织人员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真实性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二是聘请专家组对家庭农场发展项目资料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三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市农业农村局择优评定,并将评定的项目奖补对象在政府政务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实施。
(五)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项目经批准实施后,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实施,并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的,采取报账方式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补助资金,并将项目实施和奖补情况报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家庭农场的发展,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委派专人负责,认真初审,并作出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二)严格程序。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操作,严格执行相关廉政纪律,如发现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中央财政2024年家庭农场扶持资金申报表
2、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
中央财政2024年家庭农场扶持资金申报表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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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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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数 |
| 家庭内从业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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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型 |
| 生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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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营 总收入(万元) |
| 2023年 营业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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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和品牌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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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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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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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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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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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及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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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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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诺 | 承诺: 本家庭农场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如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本家庭农场负责。并保证不将扶持资金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推荐意见 |
经现场查看,该单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