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通讯地址: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舞钢市垭口街道鑫源广场西侧)
邮政编码:462599
电子邮箱:wgrsjbgs@163.com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一)办公室(人事股)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行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工作,承担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全市表彰奖励政策,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荣誉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舞钢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全局有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联系人:张少杰 联系电话:0375—8122559
(二)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舞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协调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因劳动人事关系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工作,承担舞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王 奎 联系电话:0375—8165509
(三)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全市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来舞工作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承担舞钢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市际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负责相关信息工作;承担舞钢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舞钢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陈小静 联系电话:0375—8161186
(四)人力资源流动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贯彻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单位和驻舞单位人员调配、聘用事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贯彻落实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承担舞钢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任金霞(负责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375—8169559
(五)人才评价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称改革办公室)。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和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对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负责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贯彻落实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负责联系和服务专家工作;贯彻落实博士后与留学归国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联系人:刘文平 联系电话:0375—8125403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
联系人:禹洪涛 联系电话:0375—8120288
(七)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监察股(信访工作股)。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政策,发布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开展重要课题研究和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跨区域的重大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舞钢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信访稳定法律法规,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施意见,负责信访接待、政策咨询及有关信访稳定事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稳定事宜。
联系人:曹英鹏 联系电话:0375—8120299
(八)工资福利股。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联系人:吴树杰 联系电话:0375—8122779
(九)社会保障与基金监督股。贯彻落实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承担舞钢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执行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对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审查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措施;贯彻落实全市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执行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方案,贯彻执行省级失业保险调剂基金使用办法,负责市直统筹单位失业保险的管理及对全市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监督、考核。贯彻落实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
联系人:侯 磊 联系电话:0375—8166639
(十)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人:李 博 联系电话:0375—8166639
(十一)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侯 磊(党组织)、张晓慧(纪检监察) 联系电话:0375—8160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