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财政局 舞钢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
舞财﹝2018﹞13号
舞钢市财政局 舞钢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优化扶贫项目管理,务必做到资金与项目及时有效对接。
1、进一步规范完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和前期评审论证,确保进入项目库的扶贫项目合规、科学、有效、可行。
2、建立统一完善的项目库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库建设管理各环节业务办理规程。
3、统筹考虑提前下达资金和增量资金下达的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实施优先顺序,防止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的专项资金的滞留闲置。
4、拨付到乡镇、项目主管单位专户未形成实际支出的扶贫资金,对不能对接到项目的,要统一收回,重新安排到扶贫项目。对违规问题收回的资金也要重新安排到扶贫项目。
5、已安排实施、预计年底结余较大的跨年度项目,预计结余资金要及时收回,安排实施新的扶贫项目;原项目所需资金列入下年度投资预算。
二、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管理与资金支付程序,务必做到项目实施与资金支付进度真实匹配。
1、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启动资金,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进行阶段性报账,确保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进度与合同文件约定相一致。
2、计入支出进度的扶贫资金必须支付到具体扶贫项目或兑付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要及时收回资金,重新安排使用
3、扶贫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对扶贫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与评审决算工作,项目决算结余资金要及时收回,安排实施新的扶贫项目。
4、进一步优化报账资料审核流程,项目业主单位要安排专人与施工单位对接,督促履行合周,限时报账,及时审核办理报账拨付业务,切实提高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报账拨款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
1、建立常态化的资金项目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规范、整改,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并及时向上级财政、扶贫、审计和监察部门报告。
2、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落实《舞钢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一律公开,强化基层监管,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扶贫项目管理与资金支付程序务必从严规范
1、扶贫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操作不规范的,要及时补充纠正,完善规范。
2、资金已支付但报账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要及时补充完善。
五、督导检查重在帮扶整改
1、扶贫、审计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资金一笔一笔审核”的工作要求,对扶贫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逐笔审核,对不规范问题逐项规范、整改,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对账销号
2、强化依法执纪,坚持违法必究。扶贫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跟踪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舞钢市财政局 舞钢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