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ssfj-00000-2023-00008 | 发文日期 | 2023-03-16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3-03-16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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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wgssfj-00000-2023-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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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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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舞钢市司法局开展3·15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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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司法局开展3·15法治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3月15日上午,舞钢市司法局宣教科联合寺坡司法所在寺坡街道马拉松广场开展3·15法治宣传活动。市委副书记孟宪强到现场指导工作。
通过发放宣传法律书籍,现场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工作人员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消费服务相关法律,同时公职律师金耀东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一些身边的经典案例指导群众如何依法维权,保护自身权益。现场市民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孟宪强同志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是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的重要部分。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市场主体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行动,切实激发消费潜力,加快促进消费增长。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守护消费安全;要坚守安全底线,守法诚信经营;消费者要积极主动参与,依法理性维权。力争在全社会形成主动维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齐心协力推动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书籍、围裙、手提袋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进行了宣传普及。通过开展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维权能力和维权保护意识,为营造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