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ssfj-00000-2020-00008 | 发文日期 | 2020-08-12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业务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0-08-12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举行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大会
舞钢市举行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大会
随着《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相关部门之间也依法逐步实现了信息共享,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手段不断丰富。近日,上级社区矫正机构通过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比对,发现我市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存在不假外出、人机分离、不按规定报告行踪等现象,对我市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风险。
为全力堵塞我市社区矫正监管漏洞,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2020年8月11日上午,舞钢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举行了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同时,经市司法局负责人批准,警示大会现场还对部分违反监管规定,情节较重的社区矫正对象举行了佩戴电子腕带仪式。市检察院、平顶山市司法局刑罚执行一体化派驻干警等全程参与了此次大会,全市各乡镇(街道)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共70余人参与此次大会。
警示大会现场,工作人员对拟佩戴电子腕带的矫正对象当场宣读了《使用电子定位决定书》、《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告知书》,并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决定书、告知书上进行了签字确认后,进行了电子腕带佩戴。
会上,市检察院、刑罚执行一体化派驻干警等,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三点意见要求:一是要佩戴电子腕带的矫正对象要摆正心态、服从监管,充分认识到自己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严重性;二是要扎实推进电子腕带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开展;三是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监管,不越界、不违规,顺利通过考验期。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蕊强调,佩戴电子腕带的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对电子腕带定位监管的认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积极配合电子腕带监管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以积极向上的心态接受矫正改造。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通过此次警示教育,自觉遵守各项监管规定,告别昨天,珍惜今天,憧憬明天,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承认,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