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wgssfj-00000-2023-00051 | 发文日期 | 2023-12-27 | 有效性 | |
主题分类 | 工作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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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wgssfj-00000-2023-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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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建设 舞钢市出台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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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建设 舞钢市出台工作办法
推动“府检联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是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题中之义。近日,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和舞钢市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检调对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工作办法》从检调对接应遵循的原则、适用的案件范围、双方的工作程序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检调对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注重效果的原则,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依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处理相关案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依法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确保公正办理案件;既要解决法律纠纷,又要妥善处理相关当事人的各项诉求,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工作办法》的出台,是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和舞钢市司法局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舞钢市“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具体实践。接下来,双方将以《工作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持续加强深层次交流合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检查监督协同发力,共同携手助力舞钢法治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