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责
舞钢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局党组日常事务;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业务协调和应用对接工作;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方式:张志洋,0375-3641309。
(二)法治调研督察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联系方式:温晓兵,0375-3641310。
(三) 依法行政指导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各乡镇、街道和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方式:蒋采薇,0375-8161158。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市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平顶山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方式:金耀东,0375-8161158。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市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方式:范译戈,0375-3641311。
(六)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和司法鉴定管理股。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队伍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工作。联系方式:罗建华,0375-3641310。
(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市内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港澳律师担任市内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全市公证业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全市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方式:赵民,0375-8166606。
(八)基层工作指导股。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市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市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联系方式:王伟江,0375-3641148。
(九)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联系方式:邵盘根,0375-3641312。
(十)计财装备股。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舞钢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司法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系统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联系方式:王素娟,0375-3641313。
(十一)政治部(警务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系方式:于松华,0375-8161169。
(十二)宣传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工作。联系方式:牛平,0375-3641311。
办公地址:舞钢市温州路南段路西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春夏)14:30-17:30(秋冬)(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375-3641309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