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婚姻登记政策
发布日期: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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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婚姻登记政策
一、初婚
双方到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合影2寸彩照照片三张。
二、再婚
1.经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需要:离婚证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两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2.经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的需要:一方或双方携带法院判决书及判决书生效证明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两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3.经法院调解离婚的需要:带调解书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两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4.丧偶情况需要: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及相关手续材料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两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注:办理登记业务时户口本内容需与本人实际情况保持一致,需及时变更婚姻关系及与户主关系栏才可办理登记业务。)
三、复婚
复婚双方需要携带离婚证,如离婚证(损毁、遗失)的需要一方出具档案证明后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两寸合影照片3张即可办理。
四、离婚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双方二寸单人半身近期红色照片二张
3、离婚协议书三份。
4、材料准备齐全后双方同时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冷静期30天后双方还要同时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
(联系电话:812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