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号文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舞民〔2022〕64号 签发人:任宏伟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彭淑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我市养老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解决老年人的需求,全面推进健康鹰城行动中提升健康养老建设的发展,我市制定了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我市老龄人口及养老服务现状
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市常住人口约29.48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6.61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2.42%;65周岁以上老人5.06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7.16%,老龄化趋势严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专业养老机构13家,其中,民办养老院5家、乡镇敬老院8家,总床位1323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67,占比65.5%。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包括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累计建成16个,农村幸福院56家,临时休息床位780张。
二、我市健康养老现状
(一)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郑州现场会精神和平顶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要求,舞钢市委、市政府于2022年1月8日召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会议对加快落实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成立了舞钢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挥部。起草出台了《舞钢市加快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对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提出了有效措施;建立了严谨的督导考核和落实奖惩制度。
(二)养老队伍培训现状
我市鼓励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举办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班,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度。截止目前,参加省、市线上线下培训十余次,培训人数近千余次;参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233人,取得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资格5人。
(三)养老机构监管现状
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要求,联合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成立了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养老机构进行大排查。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28项重大风险隐患指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对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116项整治情况逐一排查,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问题实时跟进,督促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科学编制好舞钢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乡镇(街道)、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按照《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抽调专人组成。排查新建小区存在应建未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问题,下一步我市专项工作小组将按照平顶山市专项工作专班指导,稳步推进分类治理。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全面补齐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短板。
三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要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培育服务机构、招募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服务等方式,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规模。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托老服务。以社区为单位,按照“政府支持、社区主办、自愿参与、互助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养老服务功能,提高规范服务水平,为有需求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就餐、助浴、助洁、助医、康复、娱乐等服务。按照就近设置、方便老人、功能实用、自愿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房屋和场所,建设运营农村幸福院,向老年人提供日托、助餐、助急、娱乐、康复等服务。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投入担主责、社会资本做补充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补贴运营等多种形式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支持与关注。
2022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民政局养老服务科7282215联系人:张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