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市民政局 - 综合政务 - 工作信息

58号关于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73号

发布日期:2022-08-26 来源: 浏览次数:

舞民〔202258                     签发人:任宏伟

                                     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十一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

73号的答复

薛风琴 代表:

您提出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建设的关注和社区工作者的关心。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承各级政府千头万绪的工作尤其是在近三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社区工作人员没日没夜的工作,舍小家为大家。为我市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社区做出了很大贡献。

第七届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按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积极与市领导进行汇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拟定了城市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标准:(一)社区居委会成员工资补贴标准参照村“两委”干部报酬标准。社区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650元;副主任每人每月2120元,委员每人每月1590元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二)社区退养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连续在居委会工作满15年以上不足20年的退养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77元;连续在居委会工作满20年以上不足30年的退养人员,每人每月补助801元;连续在居委会工作满30年以上的退养人员(含办事处所辖村连续工作满30年且正职退职的村干部),每人每月补助928元以上补贴和补助标准从20212月1日起开始执行,资金由市财供渠道拨付。

经了解,目前我市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在平顶山各县(市)中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以后将随着村“两委”干部报酬标准进行调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