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号关于对舞钢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5号的答复
舞民〔2022〕57号 签发人:任宏伟
办理结果:B
关于对舞钢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25号的答复
薛风琴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加强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共同体,在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社区的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是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等组织开展工作和群众公开活动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础。但我市当前的社区管理基础设施的现状与新形势的发展还不相适应,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的健康发展。
2013年我市下发的《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居委配套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舞政〔2013〕6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舞办〔2013〕34号)文件中对居委会办公用房的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社区居委会工作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并且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对规划、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及权属办证等环节的协调控制,确保新建、改建居民小区居委会配套用房落实到位。
近几年来,居委会办公用房的情况虽然有些好转,但是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远远满足不了居民群众的需求。针对这些情况,民政局已专门对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下一步与相关部门积极进行协调,争取做好社区居委会配套用房建设的协调和跟踪工作。
城市社区是城市社会活动及管理最基本单元,也是最接近居民生活服务的重要载体,为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我局将结合本次建议的办理,认真查摆、积极应对、完善制度、强化落实,为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指导。
舞钢市民政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