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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民政局二级单位

发布日期:2024-01-18 来源: 浏览次数:

(一)舞钢市养老事业发展中心。

1.主要任务

(1)制定全市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协助主管部门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推进做好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医养、康养、旅养事业健康发展

(2)承担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3)推进养老机构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提升城乡养老服务工作质量。

(4)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内设机构

(1)养老事业发展股。承担制定全市养老事业发展规划

和工作计划,协助主管部门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全市医养、康养、旅养事业健康发展。

负责人:郭小鑫   0375-8122116

办公地址:舞钢市(支鼓山路与府东路交叉口)党群文化艺术中心对面智慧大厦5楼507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2)养老服务股。承担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参与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建中   0375-8207058

办公地址:舞钢市(支鼓山路与府东路交叉口)党群文化艺术中心对面智慧大厦5楼511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舞钢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1.主要任务

(1)落实市救助、管理、教育、安置、保障与责任的具体措施;负责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和流入我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赴外省、市接送并安置我市在外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工作。

(2)负责婚姻登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殡葬事务服务工作;做好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教育和规劝违规殡葬行为;负责遗体运输、存放、火化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负责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为社会提供应急服务。

(4)承担孤弃儿童收养工作;承担收养对象康复治疗及相关社会事务性工作;承担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对生活无着、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主管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5)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内设机构

(1)婚姻登记股。负责婚姻登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王星阳  办公电话:0375-8127117

办公地址:舞钢市行政新区党群群众综合服务中心2220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2)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殡葬事

务服务工作;做好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教育和规劝违规殡葬行为;负责遗体运输、存放、火化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负责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为社会提供应急服务。

负责人:茹金山  办公电话:0375-7282217

办公地址:舞钢市(支鼓山路与府东路交叉口)党群文化艺术中心对面智慧大厦5楼531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3)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承担孤弃儿童收养工作

承担收养对象康复治疗及相关社会事务性工作;承担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对生活无着、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主管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负责人:张菲   办公电话:0375-7281790 7281234

办公地址:舞钢市垭口铁山大道东段田落庄东组自来水

厂西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4)救助站。落实我市救助、管理、教育、安置、保障与责任的具体措施;负责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和流入我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赴外省、市接送并安置我市在外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工作。

负责人:范可伟   办公电话:0375-7282987

办公地址:舞钢市垭口铁山大道东段田落庄东组自来水

厂西侧。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

 

(三)舞钢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1.主要任务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口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2)负责市级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数据库的建立和日常维护工作。

(3)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核对等事务性工作。

4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潘纪民  办公电话:0375-8207001

办公地址:舞钢市(支鼓山路与府东路交叉口)党群文化艺术中心对面智慧大厦5楼530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夏季:3:00至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