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 金融大厦南一楼
联系电话:0375-812251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张辉程
舞钢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稳定、国家安全、政务公开、12345 热线、新闻宣传、重要事项的督查、日常值班、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应用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基建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稽核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全市经贸团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和有关手续的申报和相关监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组织研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工业和信息化软课题研究,负责软课题管理;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承担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合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平顶山市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牵头负责各项商务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实行进行审批或备案管理;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商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工业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市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工业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贯彻国防科技和军转民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将本市军工经济发展纳入地方发展规划;负责军工单位军转民及民品配套工作的协调服务;协调推进工业领域军民融合发展;负责全市民爆器材生产的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市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重点企业联席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协调督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参与协调全市 “互联网 +” 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相关政策及年度计划、规划,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设;负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全市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与应用;协调处置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规划股。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平顶山市对口部门和我市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研究内外贸易流通、利用境内外资金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七)节能与综合利用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推进绿色企业、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八)工业股(盐业管理办公室)。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市内外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平顶山市有关产业准入政策、产业发展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平顶山市、舞钢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承担轻工、纺织、医药、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消费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推动消费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九)市场秩序股。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协调处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大案要案;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研究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
(十)流通业发展股。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依法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一)市场运行建设股(电子商务和物流业发展股)。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进行监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落实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拟订全市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推动重大物流项目和园区发展,促进相关重点平台建设;联系、指导物流行业协会工作。
(十二)对外经贸和经济合作股。拟订全市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承担全市商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和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审核、申报两用物项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责任;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依法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舞设立经贸类常驻代表机构进行材料受理申报并监督管理;牵头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和国际货代行业管理;牵头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依规对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进行审批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研究拟订全市国内经济合作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市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负责外地驻舞经贸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外地驻舞经贸机构、我市驻外地办事机构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舞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拟订全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依法对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进行申报;依法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审核;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负责我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 “一带一路” 和 “空中丝绸之路” 经贸合作;负责与世界各国和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招商引资、经贸合作工作,研究该地区、国家经贸环境、贸易规则、投资政策、人文习俗等,负责与该地区、国家工商部门、经贸代表机构、商协会及企业等经贸机构和民间经济组织的联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督查考评工作。组织我市参加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十三)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外商投资管理股)。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综合量化考评;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工作;承担舞钢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
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