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转发《舞钢市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 “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舞教安〔2021〕38号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转发《舞钢市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
“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学校(园),市区各民办学校(园),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二级单位:
现将《舞钢市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铁拳行动”实施方案》(舞安委办〔2021〕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校车)安全、建筑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请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学校(园),市区各民办学校(园)于2022年1月10日前把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铁拳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局安全应急管理股,所报送材料要突出实际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及各类检查、排查、整改等的具体数据。
联系电话:0375-3303015
电子邮箱:wgjyjaqk@126.com
附件:舞钢市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舞钢市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
“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全力做好我市2021年第四季度及明年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安委办决定从2021年10月1日起到2022年1月8日止,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开展跨年度百日攻坚“铁拳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平顶山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新《安全生产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完善和落实企业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起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机制。重点分3个专题和8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专题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及各企业要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防止有关部门推诿扯皮,压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报告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了解、学习、掌握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增加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高危行业强制保险制度,实施事故整改的评估制度等新《安全生产法》新增亮点内容。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及各企业组织观看相关事故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等方法达到全方位警示、全系统教育、全员工觉悟,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生产能力建设。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推动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管理维护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地;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决策指挥能力、救援实战能力、社会动员能力、应急协同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舆情引导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强化预防措施。各企业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巩固提升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防控体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督促检查,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二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要求企业应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三是加大对从业人员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人文关怀和保护力度。企业要提供精细化检查服务,进行精细化心理疏导和精细化精神慰藉,通过开办知识讲座、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解答员工的疑问,为其疏解焦虑情绪,消除员工潜在的不安全心理,及时疏导员工情绪并保护好员工的隐私,防范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专题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明确负责监管的机构及其职责,加强监管力量建设,健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等举报平台,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二是提升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构建信息资源协同共享机制。对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和应急措施备案,各监管部门应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推行网上安全信息采集、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提升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非煤矿山:一是组织开展地下矿井供电、强化运输、通风、供配电、安全避险等主要生产系统专项执法,持续深化对非煤矿山、尾矿库的安全监管,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及时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查找防中毒窒息工作的薄弱环节,细化防范对策措施,认真做好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定期开展防中毒窒息事故演练,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盲目施救引发次生事故。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街道,市自然资源局
(五)危险化学品:一是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留监管盲区,严禁推脱责任、敷衍塞责,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要实施联合审批。二是督促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重点整治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以及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三是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学历符合要求和持证上岗,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
(六)消防:继续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等消防安全专项综合整治。强化对全市重点消防单位的安全防控和监管,狠抓重大节日、重点时段以及冬季防火工作,强化对影院、宾馆、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重点单位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巡查,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牵头单位:市消防大队,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文广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
(七)道路交通运输: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针对重大节日期间人流、物流、货流显著增多,交通事故风险增大的特点,全面强化“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管控及国省道、高速公路、城市、农村道路路面管控,对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狠抓源头管理,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强化“三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剧毒品)检查;开展邮寄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仓储消防安全管理、道路运输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加强寄递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校车。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邮政分公司,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广和旅游局
(八)建筑及城市公用设施:以防坍塌、防高坠、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切实落实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坚决打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整治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严禁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监督拆除道路(高速)、沿街建(构)筑物、各类办公场所设置(立)的广告牌、标志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抓好对重点项目、电力设施设备、热力和供水管网等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旅游与特种设备:一是加强对景区和星级饭店的专项检查,开展景区玻璃栈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察执法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旅游包车安全规定,规范旅游客运交通秩序。二是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防火安全存在漏洞,相关旅游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文化活动场所防火灾、防爆炸、防踩踏等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三是以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宾馆酒店等区域使用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为重点,加强采暖锅炉、供暖压力管道、危化品生产储存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供气管道、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牵头单位:市文广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森林防火:一是对重点单位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防火巡护、普及防火常识等多种形式,全力打造森林防火宣传阵地,有效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形成森林防火群防群治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加强森林火情研判预警,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预报,强化高火险时段安全防控和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高火险区域巡查管控。三是加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搞好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实战演练,及时、科学处置森林火灾。四是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评估调查和侦破,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消防大队
责任单位:各乡镇
(十一)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地区:一是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对危化品非法储存、废旧煤气罐、氧气瓶、电网线路、天然气管道等情况的排查整治,登记造册,签字盖章,确保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二是要认真分析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地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形势和特点,各有关监管部门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夜间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深入细致地全面排查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集中打击和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生态环境局
三、进度安排
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月8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
1.市安委办制定印发《舞钢市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对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铁拳行动”作出部署安排。
2.各乡镇、街道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铁拳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3.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深入分析本地区和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全市所有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确保企业自身隐患问题查得清、查得全、查得准,并且整改落实到位。
(二)执法综合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
1.各乡镇、街道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铁拳”执法整治,边排查边执法、边治理边完善。对执法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照综合整治重点,结合市安委办实施方案,制定本行业、本部门铁拳执法行动计划,明确执法重点、依据和处罚标准,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执法行动,以执法促整治。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2年1月8日)
1.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对本地、本部门“铁拳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2.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在开展“铁拳行动”过程中,要着眼长效机制建设,逐项梳理出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措施建议,确保全市安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及各单位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领域本单位安全形势,坚持和完善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做法,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带队暗查暗访,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发挥制度优势。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发挥制度优势,强化制度执行,提升治理效能,确保工作成效。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考核、挂牌督办、责任追究、“一票否决”、“黑名单”等制度,按照规定情形,采取坚决措施。
(三)严格“铁拳”执法。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对检查发现或员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作为、不监督整改的,对于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对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严肃处理。对综合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从重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在全市尤其是企业营造“铁拳行动”的氛围,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强舆论监督,对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非法违法行为等公开曝光。在各行业各领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请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于2022年1月10日前把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铁拳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市安委办,所报送材料要突出实际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及各类检查、排查、整改、处罚等的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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