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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陪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3 来源: 浏览次数:

舞教基函〔2023〕61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陪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各学校(园),市区各民办学校(园):

现将《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陪餐工作的通知》(平教体体卫艺函〔202334)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13日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科室函件

平教体体卫艺函〔202334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陪餐工作的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提升学校食堂服务水平,提高师生满意度和认可度,优化学生饭菜营养搭配,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家长陪餐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关注度高,扎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让学生“吃饱、吃好、吃出营养”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保障,是服务全市教体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市教体系统共同的责任。学校校领导、家长陪餐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提升饭菜质量的有效手段。各学校要压实校(园)长负责制,创新工作方式,从严落实校领导、家长陪餐制度,主动邀请家长参与评价,自觉接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把牢食品安全关口,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就餐。

二、细化管理,进一步落实校领导、家长陪餐制度

(一)完善陪餐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领导、家长陪餐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专人负责陪餐工作,方案要对实施步骤、陪餐人员、陪餐方式、应尽职责和风险控制内容等进行细化,建立健全本校的陪餐制度。每餐要有校领导陪餐,每日应至少邀请1-2名家长进行陪餐,有条件的学校可邀请不同年级的家长进行陪餐。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费用自理、自愿参与”的原则,在每个年级每个班级选择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的家长代表,建立家长陪餐人员库,陪餐前组织家长代表参观学校食堂内部卫生和加工环节,陪餐时合理安排就餐地点,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秩序,对饭菜口味、质量、价格、学生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服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价,注意随时听取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记录,学校收到反馈后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

(三)探索推行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各学校应拓展陪餐工作职能,不定期、适时组织膳食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全方面的客观评价,分类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借鉴整改,切实提高学校食堂的整体服务水平。

三、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学校陪餐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学校立即整改。对陪餐制度落实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食堂管理混乱而发生危害学生身体健康、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推广学校落实校领导、家长陪餐制度好的经验、做法,选树典型,弘扬正气,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