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市教育体育局 - 综合政务 - 工作信息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生视力监测活动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22-04-13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科室函件

 

舞教基函〔2022〕15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生视力监测活动

     

 

乡镇中心校,市直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期中小学体育达标视力数据采集工作,做到早检测、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通过学生视力监测,开展学生视力健康评估,为我市学校近视防控评估提供坚实的基础数据,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现就2022年中小学生视力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及内容

1.活动范围包括全市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2.由市教体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入校视力检测、眼健康科普讲座、数据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

3.检查频率1次/学期。

4.教局安排专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对接、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入校视力检测工作的连贯性。

二、检测时间及项目

1检测时间:4份开始入校检测,按照先市区后乡镇的原则进行

2.检测项目:左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度,右眼裸眼视力、右眼屈光度,身高、体重

3.检测日程安排:由各单位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协调安排,各乡镇由中心校牵头协调安排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定期开展学生视力监测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有效手段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视力监测的重要意义,稳妥有序组织开展中小学生视力检测工作。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数据报送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学校要全力做好视力检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对接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严谨性、科学性。

(三)防控端口前移。各学校及时查阅检测结果,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带孩子到正规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认,做到早检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控制近视发生、发展成为高度近视。同时积极发挥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作用,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通过健康教育课程、专家讲座、主题班会、班团队日、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宣教,引导儿童青少年切实增强爱眼护眼意识,提升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和用眼行为改进率。

(四)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学校和检测机构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全周期安全防护。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和视力等信息,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报送要求及其它

1.全国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信息报送由第三方报送,学校只保存相关信息,监测结果分析。

2.2022年秋期体育达标中的视力数据上报由学校按此数据上报。

3.本次中小学视力监测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是对学生视力进行监测。

联系人:杨付顺     

联系电话3303011

 

附件:全国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信息报送说明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全国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信息报送说明

 

一、上报说明

(一)系统访问地址

www.csh.moe.edu.cn

(二)工作要求和采集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6号)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中小学校每年需在春季、秋季学期开展视力监测并上报,采集范围包括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三)视力表和电脑验光仪要求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10月发布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更新版)规定,视力检查应采用GB115332011标准对数视力表,屈光检查采用的电脑验光仪应符合《ISO103422010眼科仪器:验光仪》规定。

(四)采集指标

1./左裸眼视力:采用五分记录法,保留一位小数,录入范围为3.05.3之间,如裸眼视力低于3.0以“9”代替。

2./左眼屈光:球镜、柱镜、轴位均为要求上报的数据项目,需使用专业电脑验光仪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视力结果录入,球镜、柱镜保留2位小数,轴位为整数。球镜(S)数据范围为-20.00D+20.00D,柱镜(C)数据范围为-20.00D+20.00D,轴位(A)数据范围为180°,轴位为整数。

数据录入示例:

个人

信息

右眼裸眼视力

左眼裸眼视力

右眼球镜S

右眼柱镜C

右眼轴位A

左眼球镜S

左眼柱镜C

左眼轴位A

是否为角膜塑形镜(OK镜)佩戴者

张某某

5.0

4.9

0

0

0

0

-0.25

8

/

李某某

4.5

4.6

-1.25

-0.25

5

-1.00

-0.25

5

/

黄某某

4.1

4.2

-3.75

-1.0

17

-4.00

-0.75

180

/

赵某某

4.5

4.9

+3.00

-0.25

175

-0.50

0

0

/

王某某

4.6

4.4

+3.75

-4.5

7

+4.50

-5.50

176

/

注:“电脑验光”中,“球镜”为近视或远视度数,负值为近视,正值为远视;“柱镜”为散光度数;轴位为散光的方向,有散光度数才会有散光轴位。

3.数据采集和录入顺序为:右眼裸眼视力、左眼裸眼视力、右眼屈光度(球镜、柱镜、轴位)、左眼屈光度(球镜、柱镜、轴位)。

4.角膜塑形镜(OK镜)佩戴者,在录入数据同时,应予以标注。






(五)流程指引


二、系统登录






中小学校使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系统的用户名、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点击【视力数据上报】,跳转至视力填报界面。


三、视力监测数据录入及上报

1.登录系统后,击左侧导航栏中的【视力数据采集】→【下载模板/导出】导出需要填报的视力数据模板,将模板内的视力指标数据填写完成后,选择【导入】完成数据回传,如下图:

 

 

 

2.数据上传完成后即可开始数据上报,点击审核上报,学校即可将视力监测采集数据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数据上报流转日志,可查看目前数据审核状态,如下图:


四、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方式与学校一致,登录系统后,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数据审核上报】—【审核上报】,进行数据审核,审核过程中可查看学校填报原始数据,如数据无问题,可点击审核上报完成数据审核。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籍号等)与学生体质健康学生基本信息一致,如需增加,需要在体质健康基本信息中进行维护,如图所示,点击学生体测数据管理,通过【学生信息管理】和【学生基本信息导入】两个模块完成学生基本信息修改。

 

2.视力监测学生上报人数,无需与体质健康系统保持一

致,根据学校实际测试人数进行上报。

3.视力数据上报后,需省、市、县(市、区)三级审核,数据审核与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分开审核。

4.学生视力监测基本信息与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基本信息一致,在视力上报模块内无法修改学生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