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 市教育体育局 - 综合政务 - 工作信息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转发教基函〔2021〕32 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舞教基〔2021〕5号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

转发教基函〔2021〕32 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市直中小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函〔2021〕32 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细化手机管理规定。

二、各学校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家校沟通,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2021年1月25日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处 室 函 件

 

教基函〔2021〕32 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

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引导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

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 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学习,根据要求,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家校沟通,强化督导检查,有效做好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

 

 2021 年 1 月 25 日             

(主动公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

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f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 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 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 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 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 禁止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 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 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 单粗暴管理行为。

四、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 育人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 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