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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2 来源: 浏览次数:


舞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舞发改【2020】15号

委内各股(室)、二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及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舞政〔2020〕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加强抽查工作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现将舞钢市发改委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1、本委职责范围内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的检查能单位节能监察。从年度审批、核准、备案项目中原则上按不低于3%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项目单位(业主)的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对同一企业同类型检查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舞钢市联合奖惩红名单企业降低检查次数,每年不超过1次,对黑名单企业增加检查次数。

二、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征集各业务股室和二级机构意见,制定委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完成时限:2020年4月20日前)

(二)完善“一单两库”。各业务股室完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梳理本股室权责事项,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并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前)

(三)组织现场检查。根据工作方案,抽取被检查企业、检查人员,按照抽查细则开展现场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完成时限: 2020年6月31日前完成第一批,9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11月30日前完成第三批)

(四)报送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海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业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公告发布指导培训等工作。

(二)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置。现场检查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抽查检查相关情况和举报人相关信息,对检查中知悉的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切实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三)按时报送总结。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要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与要求及时向上级报送总结报告和相关统计表。

 

 

 

 

 

2020年4月21日

舞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双随即、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清单中的抽查项目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

检查方式

抽查数量/比例

抽查时间

不同地区抽查比重

抽查要求

责任单位

抽查

类别

抽查事项

事项类别

 

1

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的检查

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的检查

般检查事项

2020年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的检查

不定向

企业、个体工商户

现场检查

3%

6-11

比重相同

制定随即抽查计划,具体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固定资产投资科

2

用能单位节能  监察

用能单位节能  监察

一般检查事项

2020用能单位节能    监察

不定向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现场检查

3%

6-11

比重相同

制定随即抽查计划,具体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科

 



舞发改【2020】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