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12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国军,副主任杨志文、张耀忠、朱朝伦、胡东涛,市三级调研员王平英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刚延召,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郑冠宇,市法院代院长王二朝,市检察院检察长顾武修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暂缓实施平顶山市凤鸣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的议案》《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列入202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列入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舞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舞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草案)、舞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关于对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评议的暂行办法》的决定(草案);书面听取了平顶山市第十二届基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舞钢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舞钢市2025年度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就做好2026年人大常委会工作,任国军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聚焦中心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要加强对本届人大工作的总结和提炼,积极探索具有舞钢特色的人大履职模式,努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狠抓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切实提高各项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为推动舞钢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张琳涵 柯明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