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
一、门诊、急诊服务时间
(一)门诊就诊时间:
夏令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冬令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在门诊楼1楼设有便民服务处,服务电话:15893499902
(二)急诊就诊时间:
全天24小时应诊,联系电话:15893499902
二、入出院、查房、探视时间
入院时间:全天24小时可办理入院
出院时间:按法定公布时间
探视时间:按护理部要求时间
三、门诊、急诊挂号,就诊、取药、缴费等事项的流程与服务地点;
(一)门诊挂号流程
1.免挂号就诊
2.缴费:选择缴费类型--现金/医保卡
3.住院金缴纳:免交押金。
4.取药流程:
取药时间:24小时
地点:门诊楼一楼
5.住院一日清单:护理每日早晨7.30发放。
四、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留观流程
(一)入院流程:
1.患者住院,须持入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接诊新入院患者的病房护士将患者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室内,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患者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向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同时协助患者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患者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4.护送危重患者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患者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患者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患者的痛苦。5.患者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患者,及时执行医嘱,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二)出院流程:
1.患者出院,须由经治医师下出院医嘱,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可在下发医嘱的当天下午或第二天办理。
2.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3.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并领取出院带药后方能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要认真核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与护士联系解决。
(三)转院流程:
1.我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患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报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告知转诊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可能导致的后果,获取患者或近亲属、授权委托人的知情同意,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重症患者转院,患者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经管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交接手续。
3.转院时由主管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4.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四)留观服务流程: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列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
(1)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2)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3)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4)其他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患者,应由经治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收住手续后,送入急诊观察室或监护室。
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
5.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决定陪护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非陪护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逗留。
6.留观患者应遵守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护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喧哗和吸烟。
7.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或急诊监护室,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教育。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